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贷,给国家资产造成巨大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南广场支行信贷主任杨春明、信贷员邵连红等人与长春达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冯振文、财务总监李秀杰内外串通、虚构申贷材料骗取银行贷款,在明知达兴公司、长春市宽城制药厂申贷无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指使该企业财务人员做假账申报贷款。这起涉案数额1.44亿元的金融诈骗大案不知是什么原因停止不前。
工行长春南广场支行向空壳企业达兴药业及长期停产企业宽城制药厂贷款本息损失达2亿元之巨。截止2010年2月16日,长春达兴药业欠工行南广场支行贷款本息为10545万元,其中本金为6600万元,利息3945万元。同由一个法人代表冯振文控制的宽城制药厂贷款本息为12462万元,其中本金为7800万元,利息4662万元。以上2个企业贷款本息合计损失23007万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之巨大。
以虚构贷款主体业绩骗取银行贷款。冯振文控制的达兴公司、宽城药厂期间,在2004年至2005年两年时间连续从工行南广场支行贷款26笔,贷款本金2.4305亿元,以新贷还旧贷、收回抵押物的方式,收回10笔,9905万元,还有贷款16 笔,1.44亿元现已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16笔贷款中,宽城药厂贷款10笔,7800万元,达兴公司6笔,6600万元。工行的杨春明、邵连红在连续发放未能偿还的这16笔贷款中,明知这两个企业无偿还能力的前提下,让企业财务人员做假账,达到给企业发放新贷还旧贷的目的。宽城药厂是一个总资产1000多万元,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严重亏损并于2010年倒闭的企业;达兴公司是一个靠造假维持并严重亏损的企业(2005年3月已倒闭,资产已于2007年前全部被拍卖)。
冯振文、李秀杰与杨春明、邵连红等人存在着行贿受贿问题。在农安县检察院办案中冯振文的笔录中证明:冯振文曾向农安县检察院供述并举报工商银行有关人员的受贿问题,2002年至2005年春节连续四年,冯振文向南广场支行高层管理人员送红包,不同级别,金额不等。
此间杨春明、邵连红收受冯振文等人的贿赂,二人处于对冯振文的感谢及放新贷还旧贷的目的,指使冯振文的企业财务人员为贷款制作假账,并找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等,二人为帮助冯振文等人申办贷款,授意该企业弄虚作假。
此案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后果严重,竟然在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察时间长达8年之久没有结案,令人质疑。
|